
文|李意安
2021年的春晚,抖音支付顺利完成了自己的首秀。5轮红包雨吸引了800万人领取,在今时今日的市场,已经算的上是一个不错的成绩。
虽然是以增加知名度和拓展用户为目的,但一个值得在意的细节是,从眼下抖音电商的支付页面来看,微信支付的优先级依然高于抖音支付(与激进布局支付的美团支付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一点来看,抖音重金布局支付赛道的防守意义似乎大于进攻。
2020年,对于短视频巨头抖音而言,是发力电商的关键年。依靠此前积聚的洪大的流量蓄水池,抖音开始倾力打造电商业务,成立了一级事业部,加速刺激品牌入场。而随着电商业务迅速进入陡峭上扬的增长曲线,支付板块的重要性也随之日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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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腾支付博弈
2020年4月,微信支付以“涉嫌无证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的名义对抖音提出了整改要求。按照微信支付的要求,抖音中所有的商户必须直接进件到微信支付,成为微信收付通的直签商户。
头腾硝烟持续已久,从抖音的角度来讲,当然并不愿意将基于平台的商户资源和交易数据拱手送至微信的手中。
启动整改要求之后,抖音方面迅速接触了多家银行,试图通过银行的账户类产品搭建微信支付通道。然而,微信支付很快采取了行动,对于抖音电商的微信支付采取了限额1元的杀手锏。可以想见,1元的支付限价,基本冻结了抖音生态中微信支付的路径。因为微信的这一强势行径,抖音的支付“出逃”计划最终作罢,但这触发了抖音在支付领域的强烈危机感,并再次感受到在支付赛道建立护城河的必要性。
一位来自微信支付的人士告诉十字财经:“这一方式是为了规避电商二清的风险,商户直接进件到微信支付是更好的满足合规要求。”
类似的说辞在整改要求中也有所体现,但却并不能为抖音方面所接受,一内部人士称:“合法合规的解决方式并非只有微信收付通这一条路,银行的账户产品也是在监管允许下展业的产品。我们本来接触了一些银行合作方准备接入,但最终遇到这样的霸王条款,才不得不妥协。”
而与此同时,同样收到整改要求的,还有蘑菇街等一众平台型商户。但微信支付这一做法也并非一视同仁,拼多多等较早采用银行账户产品的电商则并未收到整改要求。
为何会产生这种差异性的行为很难让人不有所联想。相较于腾讯与拼多多的亲密关系,早在此前,2019年9月17日,抖音相关运营公司就曾因“微信和QQ限制用户分享抖音短视频行为”对腾讯相关公司提起了不正当竞争诉讼,虽然无法得知这是否是造成支付业务龃龉的重要原因,但支付合作的不快无疑也将为头腾交恶再添薪柴。也是在这一背景下,抖音开始重金打造支付赛道的。
虽然无法从官方口径中得知微信支付这样做的主观动机,但从客观效果来看,通过这一方式,微信确实可以快速收割平台的商户资源,将大量平台商户笼至麾下。而抖音在此间则彻底扮演了微信支付服务商的角色——开拓线上商户,并将商户资源拱手送到微信支付的手中,而微信甚至不要支付服务商佣金。
事实上,多年以前,微信支付对于线下服务商采取过类似的做法。2019年初,考虑到即将出台的互联互通,微信支付启动了对服务商新增商户的“二次认证”,临时增加“认证+绑定微信号”这一环节,被视作微信支付加速圈定自有商户的一项举措,亦引发过市场不满。
此类问题,无论是抖音这类线上平台还是此前遭遇类似情境的线下服务商,争议核心都在于微信是否涉及“垄断”。
一家股份行网金部负责人评论称,从当下情况来看,像微信支付这样的巨头本身兼具收单方和账户方双重身份没有问题,但问题在于在一项业务中,角色必须分开,不能随意切换:“举个例子,银行也是兼具发卡行和收单行双重身份的,但是工行在扮演收单角色的时候,不能因为在发卡业务上与建行有竞争关系就拒绝为建行卡收单。如果微信在为抖音收单之际利用账户职能限额,其实是存在不合理的地方。”
不过有意思的是,控诉垄断并追求垄断成为互联网江湖竞争中的一种心理常态。在这个过程中,屠龙少年化身恶龙的桥段也在不断重复上演。
在控诉腾讯垄断的同时,抖音也在利用自己在短视频领域的市场地位干预市场。一些第三方支付公司向十字财经反馈称无法在抖音上开号进行业务推广,而这一分水岭就在抖音支付牌照之后,在抖音获得支付牌照之前,支付宝、拉卡拉、银联商务已经成功开号。但在抖音获取支付牌照之后,则有多家支付机构经历了开号失败和申诉被拒的过程,虽然抖音给音给予的解释是“不允许主营业务为金融或类金融企业开号”,却难免让人联想。
从商业行为的角度来看,利益至上无可厚非。但资本毫无边界感的进犯中,互联网疆域无序扩张,垄断已经成为了事实上的常态,指望互联网生态自我净化当然不现实,政策层面的补缺将成为破解垄断至关重要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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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垄断的核心
迄今为止,中国互联网反垄断司法现状并不乐观,互联网反垄断官司比较难打都是业界共识。
上一次让人印象深刻的反垄断案件还是十年前的3q大战。
2010年11月3日,腾讯公司强制用户在腾讯Q Q和奇虎360之间“二选一”,导致大量用户删除了奇虎公司相关软件。腾讯公司还将Q Q软件管家与即时通信软件相捆绑,以升级Q Q软件管家的名义安装Q Q医生。奇虎公司起诉腾讯公司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限制交易和捆绑销售,并索赔1.5亿元。
这是最高法院审理的第一起反垄断案件,案件直到2014年才下达最终判决。判决书长达7.4万字,除了对案件做出判决之外,最高法院还对互联网领域反垄断法意义上相关市场界定标准、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等重要的法律问题明确了裁判标准。
对于腾讯公司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问题,最高法院认为,市场份额只是判断市场支配地位的一项比较粗糙的指标,中国大陆即时通讯服务领域竞争充分、市场进入较为容易、大量新兴服务提供商成功进入市场,因此证据不足以支持腾讯公司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而对于腾讯公司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最高法院指出,反垄断法所关注的重心并非个别经营者的利益,而更应关注健康的市场竞争机制是否受到扭曲或者破坏。没有证据表明,腾讯通过实施对360产品不兼容和将Q Q软件与其他软件打包安装的行为将其在即时通信市场的领先地位延伸到安全软件市场,且并未导致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明显效果,所以腾讯公司不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这起案件之后,互联网反垄断的司法进步陷入了停摆。2017年,京东向北京高院起诉天猫,称其滥用市场支配力量实施“二选一”等行为,损害了正常竞争秩序,这起案件引发市场广泛关注,但迄今为止,尚无定论。
时移势易,当下的反垄断监管显然面临着更为复杂的情境。从市场感知来看,《反垄断法》所界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在今时今日的互联网江湖中已经是十分普遍的现象。但司法层面又如何界定“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是否“滥用”迄今为止尚无明确标准。字节跳动与腾讯的反垄断案件是否会触动反垄断领域的司法进展,值得期待。
去年下半年开始,种种迹象表明,“打破垄断”已经从政府意志上被战略置顶。
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拟提交一份提案,建议推动推动《反垄断法》的修订,重点增加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监管内容。
事实上,在整个互联网反垄断棋局中支付行业反垄断有着十分特殊的重要性。支付生态因集中聚合了资金流和信息流,沉淀了大量的数据,一直以来都是互联网生态整合的重要抓手,也是互联网巨头们用以串联闭环的重要工具,支付行业的反垄断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整个互联网反垄断的进程。但在支付这一具体业态中,反垄断还要配套以相关的行业政策做辅助。
显然,监管已经意识到这一点。今年1月,央行网站挂出《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从征求意见稿内容来看,反垄断将成为支付监管的下一重点。
而海外一些经典的反垄断案例也可以带来经验借鉴。微软、谷歌、亚马逊都面临过或面临着旷日持久的反垄断诉讼,原因在于其签订排他性协议,包括搭售安排,从事反竞争行为屏蔽竞争对手。而中国互联网的现状中,这样的捆绑搭售的关系则更为极致,最极致的状态则被称为“闭环”,已经是公众们很熟悉的商业词汇。
巨头努力构建的闭环生态与垄断事实往往有着彼此成就的关系,通过构建闭环,将用户和商户牢牢锁定在自己的生态中从而实现规则上的绝对话语权。
一位接近监管的人士评价认为,打断垄断主体的产业链条是实现反垄断的最佳路径。比如电商生态、社交生态、短视频生态、物流生态、支付生态应当彼此脱钩,遵循公开透明的招标原则引入多元供应商,支付宝不再是淘系生态的唯一支付工具,微信支付等其他支付工具也能支持淘宝购物;同样地,微信支付也不再是微信生态的唯一支付工具,微信绑定支付宝账户也可以转账发红包。而巨头互通的同时,更多的中小机构也能在此间获得同等的参与地位。市场竞争的整体公平性将大大大优化的同时,垄断也将难以为继。
当然,“打断链条”也需要监管和相关部门的引导。从过往银行卡受理的监管历史来看,监管要求银行卡彼此受理是顶层设计的一环,而银联则负责相关技术标准。这一逻辑也可以为如今的支付产业反垄断提供相应的借鉴。
需要提醒的是,打破垄断势必需要以一定的效率牺牲作为代价。这是建立反垄断机制之前必须建立的心理预设。闭环打破则会直接导致巨头们数据断流,今时今日,大数据已经成为互联网生态中最重要的生产要素,这一结果显然并非巨头们愿意看到的。一直以来,“用户体验”和“效率”是互联网巨头经常常用作与监管博弈的工具,但反垄断监管势不可当的今天,这个理由能否继续奏效则有待考量。